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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产险投保注意事项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3/3 10:39:30

  保险消费提示:

  一、您在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保单条款,了解自己投保的险种,明确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等,避免理赔阶段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二、为了理赔等后续服务便利,请您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时留下本人真实联系方式。一旦联系方式更改,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三、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在偏远地方出险后无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您可以保留现场证据(如用手机拍摄现场及车辆外观损失),待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后向其说明。

  四、出险后,请您先报案定损再修理。

  五、对在厦门市行政区域道路发生的轻微车损事故,符合以下5项条件的,您可选择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一)无人员伤亡,无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无饮酒,无吸食毒品、麻醉药品;

  (二)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一万元;

  (三)各方驾驶人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各方机动车辆具有号牌,年检合格;

  (五)事故责任方有保险,事故各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

  您可以在报案并自行保留现场证据(如用手机拍摄现场及车辆外观损失,有条件的还可以保留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录音)后,双方一起驾车到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理赔。

  定损中心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港中路1699号

  六、慎重委托修理厂或其他人代办索赔手续,以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亲自办理索赔手续,主动跟踪了解赔案处理情况和车辆维修情况,目前各公司相继推出了上门收件、专人跟踪等理赔服务,亲自办理并不麻烦。

  七、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次数、赔款金额都与续保保费相挂钩,为保护您的权益,请关注保险赔款记录。在理赔过程中,您可以随时登录保险公司网站、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柜台查询理赔进度和其他理赔信息。

  • 主办单位:厦门保险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新华保险大厦27楼(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路5号) 邮编:3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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