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闻
首页 >> 行业资讯>> 监管要闻

厦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办法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5/3 8:54:09

厦门修订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办法,持续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设置参与机构的条件。鼓励全市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按照自愿参与、风险共担、加强管控的原则开展此项业务。二是明确小微企业贷款条件。对贷款金额、期限、融资成本等做出了规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可续保续贷,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三是完善小微企业申请工作流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用途真实。四是加强风险管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建立贷款发放叫停机制,确保不良率控制在5%以内,同时定期报送监控数据至监管单位进行考核。五是实施政策扶持。对小微企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含贴现)净损失部分,在明确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按8:2分担的基础上,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部分,政府根据情况分别分担50%30%,被国家或市级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型、技术先进型、成长型、重点文化企业,以及获评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财政分担50%;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财政分担30%

(厦门保监局)

  • 主办单位:厦门保险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新华保险大厦27楼(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路5号) 邮编:361008
  • 闽ICP备12005031号 Copyright © http://www.iaxm.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设计及技术支持:诚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