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举行燃气责任保险项目签约仪式,燃气安全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一是燃气企业统保模式全国首创。此次签约由厦门市全部七家燃气经营企业与共保体统一签订责任事故赔偿协议,保险保障范围包括燃气公司及其雇员和使用其瓶装燃气的用户(工业用户除外),目前已签单约390万瓶装燃气。二是保险责任广。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配送瓶装燃气途中发生火灾、爆炸造成被保险人的雇员及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瓶装燃气使用场所,经营或使用燃气过程中引起的火灾、爆炸、爆燃、泄露中毒导致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三是责任限额高。每人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每家燃气公司年度累计赔偿责任限额2000万元,合计年度责任限额1.4亿元。四是设立救助基金。共保体在年度保费中提取10%作为救助基金,以应对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突发事件,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厦门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