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出台《关于促进厦门市保险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意见》,多举措促进绿色保险发展。一是明确绿色保险范围。将开展节能、污染防治等绿色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项目列为绿色产业,将保险机构开展的绿色保险服务及与绿色产业投保的相关保险产品列为绿色保险。二是健全服务体系。鼓励法人机构设立绿色保险子公司或绿色保险事业部;分支机构争取总部给予机构设置、项目合作、创新试点等资源支持。三是优化工作机制。通过探索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开展“环保体检”、优化事故赔付机制,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四是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巩固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责任保险基础上,加大对环保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对被认定为绿色保险创新产品的给予资金奖励。五是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对已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按照实际保费的30%给予补贴;对开展绿色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其赔付金额的50%给予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