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凌晨,厦门天安接到“95505”转办报案,被保险人杨某称其在天安投保的花冠轿车在厦门市湖里区碰撞自行车,致行人受伤,报交警后已撤离现场。查勘员在查勘时发现诸多疑点,一是案发时间为凌晨,向天安报案后自称私聊销案,而后再次报案要求索赔;二是非被保险人本人驾驶,第一现场由被保险人报案,又拒绝公司人员现场查勘。
针对该起事故分公司高度重视,派大案岗人员现场查勘,并对当事各方做询问笔录,同时积极与事故经办事故的民警取得联系,交警大队领导特地指派经办民警配合厦门天安进行现场查勘,并调取肇事车辆在肇事期间内的道路监控录像,最终确定该起事故为保险人杨某肇事后替换了驾驶员。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被保险人最终签署了“放弃索取申请”书。
此案事故现场处理过程中,得益于厦门天安查勘人员积极负责的态度,同时能有效借助相关执法机关的力量,最终使案件得以破获,成功为公司减损68.2万元。 (天安财险 陈申伟)